基于特定商交易法表示

一般销售条件

【标价】
价格不含当地税款。关于依法征收的关税、税款等,由顾客另行负担。

【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买卖合同于本公司向顾客发送订购确认邮件之时成立。
【订购的取消、退货、换货】
买卖合同成立后若希望取消订购,请联系本公司的咨询窗口。
仅限于顾客自商品送达之日起7天内进行联系时,提供退货和换货服务。
不受前款规定所限,下列商品的订购取消、退货及换货均不予受理。
1)已开封或已被使用的商品
2)因顾客原因而产生损伤或污渍的商品
3)含包装材料(袋/箱)在内,附属品不齐全的商品
4)饮食品(含健康食品)、花卉及其他生鲜食品
5)根据顾客订单订做或加工的商品
6)商品介绍页面注明不可退货的商品
商品存在明显缺陷或发错货时,退货和换货所需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因顾客原因而导致的退货或换货,其费用由顾客负担。

【保证】
•除前条所述情形外,本公司对所销售商品的缺陷等不作任何保证。

【其他注意事项】
•虽然本网站所载商品的图片均使用实物进行拍摄,但通过电脑等的显示器观看时,色调等可能会与直接观看实物有所差异。
•对于因本公司向顾客所发电子邮件及顾客向本公司所发电子邮件未到达或乱码而产生的问题,本公司亦不予负责,敬请谅解。
•一次订购多件商品时,若部分商品没有存货,则本公司可能会自行决定在商品全部凑齐之前不予发货。
•因治安及其他原因,可能无法将商品送达某些国家或地区。可送达的国家和地区另行记载于“发送方法 ”。
•商品发货时,采取能够承受国际运输的标准出口包装。
•本公司对因包装不良而致的商品损伤或破损负责,但对因顾客操作货物不良而致的事故不负责任。
•只要未另行达成协议,自商品在日本搬入至海运承运人或空运承运人之时起,商品的损失或损害风险转移至顾客。但是,在对商品完成相关支付之前,本公司对商品保留所有权。
•若因战争、内乱、暴动、劳动纠纷、流行病、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禁止出入港、政府管理,或超出本公司控制能力的其他事由而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商品装船义务或合同义务,本公司概不负责。

【仲裁】
•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纠纷、争论或意见差异,如果无法在当事人之间解决,则应在日本按照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的商事仲裁规则以仲裁方式进行最终解决。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准据法】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履行及解释,应适用日本法律。

附则
•本协议自2012年7月13日起实施。

株式会社山田松香木店